2024年9月18日,咸丰县人民医院根据《咸丰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组成员现场实地检查了项目实施情况和环保设施的建设、运作情况,听取了建筑设计企业关于该项目环保执行情况的报告、编制单位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汇报,审阅并核实了有关联的资料,经认真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咸丰县人民医院始建于1950年,位于咸丰县高乐山镇天使胡同2号,是一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教学科研于一体的二级甲等医院,现有床位600张。为改善咸丰县医疗条件,该医院搬迁至咸丰县高乐山镇小模村碗厂坪,筹建咸丰县人民医院(新城院区)。
根据项目环评,项目总投资4.84亿元,总用地面积94299m2,总建筑面积19.94万m2。项目规划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新建综合住院楼,总建筑面积3.24万m2,设计床位数480张;二期建设门诊医技管理综合楼,总建筑面积8.66万m2,设计床位数40张;三期住院楼扩建、并建设隔离病区及其他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49万m2,设计床位数80张;四期建设预防保健及科研楼、专家楼,总建筑面积6.55万m2。同时配套建设给排水、供配电、道路、停车位、绿化、环保设施等。
根据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9.26亿元,总用地面积94299m2,总建筑面积15.3 万m2。项目实际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住院综合楼和传染病大楼,总建筑面积3.29万m2,总投资2.21亿元,其中: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2.52万m2,设置床位300张,总投资1.64亿元;传染病大楼建筑面积7695 m2,设置床位100张,总投资0.57亿元,一期项目于2023年竣工并正式投入到正常的使用中。二期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和内科业务楼,总建筑面积6.51万m2,总投资3.3亿元,二期项目正在实施装饰装修工程,计划2025年建成投入运行。三期计划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和公共卫生临床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5.5万m2,概算总投资3.75亿元;其中: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5万m2,设置床位100张,概算总投资1.65亿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2万m2,概算总投资1.5亿元;精神卫生中心建筑面积1万m2,设置床位100张,概算总投资0.6亿元;三期项目拟于2025年开工建设。
项目整体工程建成后,共设置床位数600张,门诊日均接待人数约550人。根据项目分期建设情况,咸丰县人民医院现有600张床位将逐步搬迁至新院区,搬迁后老院原场地由政府回收后统一规划处理,目前暂未开展搬迁工作。
2019年1月,咸丰县人民医院委(建筑设计企业)托湖北睿龙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咸丰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年2月27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以“恩州环审[2019]1号文”对环评报告书下达了批复。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建筑设计企业分3期建设本项目,本次验收项目一期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2.21亿元,主要新建住院综合楼和传染病大楼,总建筑面积3.29万m2,设置床位数400张;配套建设给排水、给配电、停车位、道路、绿化、环保设施等。项目(一期)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23年12月投入试运行,目前各项环保设施均运行正常,医疗活动稳定运行,具备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建筑设计企业于2024年5月完成废水污染源在线年8月16日完成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咸城管许字03号)。2023年12月,建设单位委托咸丰蓝博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展“咸丰县人民医院迁建工程(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
项目总投资概算4.84亿元,环保投资概算484.7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其中项目(一期)总投资概算1.5亿元,环保投资概算171.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1.14%。
项目实际总投资概算9.26亿元。项目(一期)实际总投资2.21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36万元,环保投资占比2.88%。
环评设计:污水处理设施解决能力400t/d,采用“一级强化+消毒工艺”。
实际建设情况:污水处理设施解决能力900t/d,采用“AO+消毒处理工艺”。
变动性质分析:环保设施解决能力增加属于有利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医疗机构》(HJ 1105-2020)附录A,AO+消毒工艺亦为可行技术,不属于重大变动。
环评设计:一期建设综合住院楼1#(建筑面积3.24万m2、床位480张);二期建设门诊医技管理综合楼(建筑面积8.66万m2、床位40张);三期建设综合住院楼2#和隔离病区楼(建筑面积1.49万m2、床位80张);四期建设预防保健及科研楼和专家楼(建筑面积6.55万m2);总建筑面积19.94万m2,床位600张。
实际建设情况:一期建设主体工程为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2.52万m2、床位300张),传染病大楼(建筑面积7695m2、床位100张),合计建筑面积3.29万m2,共设置床位数400张。二期建设门诊医技综合楼和内科业务楼合计建筑面积3.29万m2;三期计划建设养老服务中心、精神卫生中心、公共卫生临床服务中心,总建筑面积5.5万m2。总建筑面积15.29万m2,床位600张。
变动性质分析:建筑设计企业根据咸丰县实际医疗需求和医疗保障调整建设顺序,优先建设住院综合楼和传染病大楼。总建筑面积15.29万m2,总床位600张,本次验收范围为项目一期(建筑面积2.52万m2、床位300张),建设规模未超过环评批复允许范围,经分析不属于重大变动。
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制浆造纸等十四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2018]6号)”,项目在实际建设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等与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基本一致,未出现重大变动。
医院废水主要为门诊、病房、手术室、各类检验室等处排放的诊疗、生活垃圾污水等。本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室外雨水经院内雨水管网接至城镇雨水管网。项目生活垃圾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同医疗废水一同进入污水处理站。污水站处理站采用“AO+消毒工艺”,处理规模900 m3/d,配套建设pH、COD、氨氮、总氯、流量在线监测设备(已通过验收),废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进入市政管网后排入曲江镇污水处理厂,终排曲江河。
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均加盖密封,外排废水经密闭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周边空旷且种植绿化,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的噪声主要是空调机、汽车等机械设备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针对设备特点采取了基础固振、减震隔声、交通警示。临公路侧采用双层隔音玻璃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收集清运。医疗废物主要来自于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手术、包扎残余物、生物培养残余物、废液、化验检查残余物、废医疗材料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属于危险废物。项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处置间,定期由恩施州蓝坤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转运并进行无害化处理;病理性医疗废物委托恩施市殡葬服务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一次性输液瓶(袋)委托恩施远源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医院消毒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使用专用垃圾车转运到重庆黔江区焚烧处理。其他一般固态废料委托物资部门回收。
医院配备了人员全面负责环保工作的管理任务,协调医院与环保部门的工作,并保持相对来说比较稳定。医院建立了多项环保管理制度,建立了一套较完整的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管理、维护保养的相关文件来支持公司环保部门的运作。项目建设落实了环评报告及环评批复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要求,环保设施运行及维护由专职人员负责,己建的环保设施解决能力和处理效果能够很好的满足医院环保要求。
公众意见调查的最终结果表明:公众对该项目的建设及运作情况大多数人比较了解,多数被调查公众认为改项目在施工建设期间及试生产期间对人们的生活及工作基本无影响或影响不大,多数公众对该项目地区的环境质量现状较满意。公众对建筑设计企业采取环保措施基本认可,对该项目总体情况满意或较满意。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值、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悬浮物、挥发酚、粪大肠菌群数、总余氯、氰化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医疗机构让水受到污染的东西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处理站周边无组织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的监测结果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监测结果均满足《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1类标准。
本次验收范围不涉及院区辐射项目。根据本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及现场检查结果,本项目在建设和实施过程中,完工验收监测条件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验收监测单位提供的监测结果,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满足有关标准要求,项目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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